因所購買汽車的車載電話號碼帶有“9214”,李先生認為很不吉利,要求4S店更換汽車。今日上午, 李先生與北京首創(chuàng)中偉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汽車買賣糾紛案開庭。
上午9點,李先生準時坐在原告席上,被告北京首創(chuàng)中偉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的一名銷售主管和公司代理人參加庭審。
李先生稱,他于今年6月初在被告的4S店購買一輛小汽車,驗車后激活車載服務系統(tǒng)發(fā)現(xiàn),該車載電話號碼的后三位數(shù)字為“214”,他當即提出要更換此號碼,但多次協(xié)商無果。
李先生認為,他付款享受服務,不應被迫接受其忌諱和反感的東西。在多次協(xié)商無果后,李先生將該4S店起訴到豐臺法院,要求法院判決退車,返還車款159900元。
李先生說,買車時他繳清全款后才能激活服務系統(tǒng),也就是那個時候他才知道車載電話的具體號碼?!拔以谥Ц盾嚳顣r沒有權利挑選電話號碼,這剝奪了我知情權和選擇權?!崩钕壬J為。
被告北京首創(chuàng)中偉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則認為,被告在購買這輛車前于2011年在同一家4S店購買過一輛車,所有服務的流程原告很清楚,而且輛車的安吉星服務電話的號碼也帶著“4”,原告未提出過異議。
李先生則反駁,“我并不是說號碼帶4不能接受,是9214有諧音‘就兒要死’,因此我希望換一個服務號碼,但被告就是不給換?!?/p>
終被告表示,可以理解原告的心情,愿意幫助客戶解決問題,同意更換安吉星模塊。但是,因為號碼中帶有4就退車,不符合退車條件,他們不能同意。截至記者發(fā)稿時,庭審仍在繼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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